对外合作与发展处是学校负责国内交流合作的职能部门。作为学校与外部环境联系的“桥梁”和“纽带”,坚持“以服务求支持、以贡献求发展”的工作理念,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和资源拓展,为学校改革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外部支持。
具体工作职责:
1、归口管理学校各单位校级层面对外合作事务,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理事会章程》履行理事会秘书处相关职能,统筹推动全方位的政产学研用合作;
2、统筹建设校内外校友母校关系发展服务体系,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校友会章程》履行校友会秘书处相关职能,建立广泛的校友联络和服务机制;
3、代表学校归口接受和统一管理各类社会捐赠,根据《中国矿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》履行基金会秘书处相关职能,积极吸纳社会各界资源和力量。